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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小时不曾养成活泼游戏的习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绉绉的。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穈先生”。这个绰号叫出去之后,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做穈先生了,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野”了。有一天,我在我家八字门口和一班孩子“掷铜钱”,一位老辈走过,见了我,笑道:“穈先生也掷铜钱吗?”我听了羞愧得面红耳热,觉得太失了“先生”的身份!

大人们鼓励我装先生样子,我也没有嬉戏的能力和习惯,又因为我确是喜欢看书,所以我一生可算是不曾享过儿童游戏的生活。每年秋天,我的庶祖母同我到田里去“监割”(顶好的田,水旱无忧,收成最好,佃户每约田主来监割,打下谷子,两家平分),我总是坐在小树下看小说。十一二岁时 ,我稍活泼一点,居然和一群同学组织了一个戏剧班,做了一些木刀竹枪,借得了几副假胡须,就在村口田里做戏。我做的往往是诸葛亮、刘备一类的文角儿;只有一次我做史文恭,被花荣一箭从椅子上射倒下去,这算是我最活泼的玩艺儿了。

我在这九年(1895—1904)之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看文章)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儿底子。但别的方面都没有发展的机会。有一次我们村里“当朋”(八都凡五村,称为“五朋”,每年一村轮着做太子会,名为“当朋”),筹备太子会,有人提议要派我加入前村的昆腔队学习吹笙或吹笛。族里长辈反对,说我年纪太小,不能跟着太子会走遍五朋。于是我便失掉了这学习音乐的唯一机会。三十年来,我不曾拿过乐器,也全不懂音乐;究竟我有没有一点学音乐的天资,我至今还不知道。至于学图画,更是不可能的事。我常常用竹纸蒙在小说书的石印绘像上,摹画书上的英雄美人。有一天,被先生看见了,挨了一顿大骂,抽屉里的图画都被搜出撕毁了。于是我又失掉了学做画家的机会。

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儿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才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屁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们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就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的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微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眼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

我母亲23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万分之一二。家中经济本不宽裕,全靠二哥在上海经营调度。大哥从小就是败子,吸鸦片烟,赌博,钱到手就光,光了就回家打主意,见了香炉就拿出去卖,捞着锡茶壶就拿出去押。我母亲几次邀了本家长辈来,给他定下每月用费的数目。但他总不够用,到处都欠下烟债赌债。每年除夕我家中总有一大群讨债的,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大厅的两排椅子上满满的都是灯笼和债主。我母亲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只当做不曾看见这一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门”了,我母亲才走后门出去,央一位邻舍本家到我家来,每一家债户开发一点钱。作好作歹的,这一群讨债的才一个一个提着灯笼走出去。一会儿,大哥敲门回来了。我母亲从不骂他一句。并且因为是新年,她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

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很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她们常常闹意见,只因为我母亲的和气榜样,她们还不曾有公然相打相骂的事。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她们对我母亲闹气时,也是如此。我起初全不懂得这一套,后来也渐渐懂得看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更难受。

我母亲的气量大,性子好,又因为做了后母后婆,她更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大哥的女儿比我只小一岁,她的饮食衣料总是和我的一样。我和她有小争执,总是我吃亏,母亲总是责备我,要我事事让她。后来大嫂、二嫂都生了儿子了,她们生气时便打骂孩子来出气,一面打,一面用尖刻有刺的话骂给别人听。我母亲只装做没听见。有时候,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或到左邻立大嫂家去坐一会,或走后门到后邻度嫂家去闲谈。她从不和两个嫂子吵一句嘴。

每个嫂子一生气,往往十天半个月不歇,天天走进走出,板着脸,咬着嘴,打骂小孩子出气。我母亲只忍耐着,人道是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就不起床,轻轻地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命苦,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刚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我醒了起来劝她,她不肯住。这时候,我总听得见前堂(二嫂住前堂东房)或后堂(大嫂住后堂西房)有一扇门开了,一个嫂子走出房向厨房走去。不多一会,那位嫂子来敲我们的房门了。我开了房门,她走进来,捧着一碗热茶。我母亲慢慢止住哭声,伸手接了茶碗。那位嫂子站着劝一会儿,才退出去,没有一句话提到什么人,也没有一个字提到这十天半个月来的气脸,然而各人心里明白,泡茶进来的嫂子总是那十天半个月来闹气的人,奇怪得很,这一哭之后,至少有一两个月的太平清净日子。

我母亲待人最仁慈,最温和,从来没有一句伤人感情的话。但她有时候也很有刚气,不受一点人格上的侮辱。我家五叔是个无正业的浪人,有一天在烟馆里发牢骚,说我母亲家中有事总请某人帮忙,大概总有什么好处给他。这句话传到了我母亲耳朵里,她气得大哭,请了几位本家来,把五叔喊来,她当面质问他她给了某人什么好处。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

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度过了少年时代,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我14岁(其实只有12岁零两三个月)就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母亲的娘家是北平德胜门外,土城儿外边,通大钟寺的大路上的一个小村里。村里一共有四五家人家,都姓马。大家都种点不十分肥美的地,但是与我同辈的兄弟们,也有当兵的,作木匠的,作泥水匠的,和当巡察的。他们虽然是农家,却养不起牛马,人手不够的时候,妇女便也须下地作活。

对于姥姥家,我只知道上述的一点。外公外婆是什么样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至于更远的族系与家史,就更不晓得了;穷人只能顾眼前的衣食,没有功夫谈论什么过去的光荣;“家谱”这字眼,我在幼年就根本没有听说过。

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这一点事实却极重要,因为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以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母亲出嫁大概是很早,因为我的大姐现在已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而我的大外甥女还长我一岁啊。我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但能长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姐,三哥与我。我是“老”儿子。生我的时候,母亲已有四十一岁,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阁。

由大姐与二姐所嫁入的家庭来推断,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里,大概还马马虎虎的过得去。那时候定婚讲究门当户对,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开过一间酒馆,他们都是相当体面的人。

可是,我,我给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生下来,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眼看见她的老儿子——感谢大姐,把我揣在怀中,致未冻死。

一岁半,我把父亲“克”死了。

兄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力抚养了。父亲的寡姐跟我们一块儿住,她吸鸦片,她喜摸纸牌,她的脾气极坏。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作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的铜活久已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

哥哥似乎没有同我玩耍过。有时候,他去读书;有时候,他去学徒;有时候,他也去卖花生或樱桃之类的小东西。母亲含着泪把他送走,不到两天,又含着泪接他回来。我不明白这都是什么事,而只觉得与他很生疏。与母亲相依为命的是我与三姐。因此,她们作事,我老在后面跟着。她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她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存着。

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殷勤的给他们温酒作面,又给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如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因为自幼儿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改掉的。

姑母常闹脾气。她单在鸡蛋里找骨头。她是我家中的阎王。直到我入了中学,她才死去,我可是没有看见母亲反抗过。“没受过婆婆的气,还不受大姑子的吗?命当如此!”母亲在非解释一下不足以平服别人的时候,才这样说。是的,命当如此。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全是命当如此。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婴儿洗三——穷朋友们可以因此少花一笔“请姥姥”钱——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少妇们绞脸……凡是她能作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逗气。当姑母死去的时候,母亲似乎把一世的委屈都哭了出来,一直哭到坟地。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位侄子,声称有承继权,母亲便一声不响,教他搬走那些破桌子烂板凳,而且把姑母养的一只肥母鸡也送给他。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物鸡鸭,我们被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与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是开着的。“鬼子”进门,一刺刀先把老黄狗刺死,而后入室搜索。他们走后,母亲把破衣箱搬起,才发现了我。假若箱子不空,我早就被压死了。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这点软而硬的个性,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的。但是,在作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划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得不去,正象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廿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提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是都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楞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设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廿三岁,母亲要我结了婚,我不要。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廿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七七抗战后,我由济南逃出来。北平又象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占据了,可是母亲日夜惦念的幼子却跑西南来。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象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祥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关于老母的起居情况。我疑虑,害怕。我想象得到,如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亲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写去祝寿的信,算计着会在寿日之前到达。信中嘱咐千万把寿日的详情写来,使我不再疑虑。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劳军的大会上回来,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读。就寝前,我拆开信,母亲已去世一年了!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所以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驾驶者发现自己很难解释,为什么他会让那位站在路旁伸出拇指的人搭便车。关于个人或全家人搭载路边的陌生人——一个危险的恐怖分子,终于铸成惨剧的故事,时有所闻,幸运的,只是丢掉汽车和私人财物,不幸的,就会成为太平间的客人,有的人身上只中了一颗子弹,尚不算很惨,有的人则被残忍地杀害,死相很恐怖。

或许是因为太孤单吧?他从那天下午五点开始开车,到现在已过了晚上九点。他的汽车是一部新车,只有一层薄薄的灰尘遮盖了光亮的外壳,但是汽车上的收音机却有些小毛病,当他打开开关时,它只是发出嗤嗤啪啪的声音,所以没有人类说话的声音来解除他的寂寞。车灯前头是如同缎带般连绵不绝的水泥公路,一公里一公里地在车轮下消逝不见。

然后,也许是想到自己年轻时,也曾站立在路旁,伸出拇指在全国各地向人搭便车,有好多次,人们向他施以恩惠,停车让他搭便车。他清楚地记得天黑后,自己仍未到达目的地时的困境。

他刚刚过了一个叫“春谷”的税卡,税卡的服务员告诉他,路上没有车辆行人,至少到“阿雨巴镇”是没有。天气预报说,阿雨巴镇和犹提卡之间会有小雨,但对他来讲,这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他抓过票子,塞在遮阳板反面,然后驱车驶入黑暗里,路上只有竖在路旁的带反光的里程碑上有光线,每十分之一哩竖四根,那些里程碑像猫眼,闪烁着飕飕地从他身旁闪过。以后的四百哩路,他不用担心来往的车辆或十字路口会阻碍他的行程,只有每十分之一哩的四根里程碑陪伴着他。

当收税卡过去之后的高速公路越来越窄的时候,车头灯照到了站在路旁的一个男人,那人脚边有一只廉价的行李袋。当汽车经过他身边时,那人挥了挥拇指,脸上带着疑问的表情。

驾驶者内心一阵冲动,刹住车,在他重新启动汽车之前,那人已经跑到他身旁,从敞开的车窗探头问:“先生,能否让我搭一程车?”

驾驶者打开车顶的灯,看着那人。他身穿一件夹克,打着领带——这点看上去不坏——虽然他需要理一理头发,不像那些肩背行李的流氓。那人略带点害羞地向他微笑。“上车吧。”驾驶者说。

那人打开车门,将行李放在车中的地板上,非常疲倦地长长吐了口气,轻松地坐在椅子上,驾驶员关掉头顶上的车灯,驶上朝北去的三车道中间。汽车速度计的指针,很快爬上六十码。

“你要去哪儿?”驾驶者问。

“阿雨巴镇。”那人说,“请你在到那儿之前,不要拐出公路。我在那儿有份工作,不过,我必须在明天八点以前赶到。”

“我们会赶到的,我要一直开到水牛镇。不过,我会在阿雨巴镇出口的坡道停车让你下去。”

“那太好了,我相信在那儿可以搭便车进城。”

他们默默地在夜色中行驶了几分钟。驾驶者终于问:“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迈克,迈克·杰瑞。我不年轻,我已经二十五岁。”

“对我而言,二十五岁是年轻。”驾驶者说。

“你知道,迈克,假如你在阿雨巴镇有工作的话,我很高兴帮助你;不过,在高速路上搭便车是犯法的,你不知道吗?”他听见迈克在座位上局促不安地动来动去。

“你打算把我送到警察局?”迈克小声问。

“不,放心,事实上,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那样说。我年轻的时候,也有好多次举起拇指搭人家的便车。不过,那时候人们相互信任,我要去任何地方都可以,很少有困难。”

“天黑以后我就站在你接我的那个地方等。”迈克说,“看见有像警车的汽车开来,我就躲进树丛里去。我的意思是,今晚必须行动,我不能被交警逮到。”

汽车快速向前开,黑暗中的点点灯光表示,他们正向一个村落靠近。驾驶者说:“那是赛芬出口,告诉你,从这儿过去有个餐厅,我们到那儿歇一会儿,松口气儿,喝一杯咖啡。”

“我不要咖啡。”迈克说。

“是不是不方便。没关系,我请客如何?”

“我不要咖啡,”迈克重复说:“我什么都不要。”

“哦,那么我喝咖啡的时候,请你不要介意等候。时间不会很久的,我喜欢趁热喝。”

一阵衣服抖动声,接着是拉链被拉开的声音,驾驶者心想,也许迈克口袋里有些钱,也许……

“先生,我们不停留。”迈克的声音在喉咙里滚动着。

“听着,这是我的汽车,我高兴怎样就怎样,你有什么权利左右我……”

“先生,我有这个权利,就凭这个。”

手枪的枪口用力地抵在驾驶者的肋骨处,一阵刺痛传来,他不由自主地急动了一下方向盘,竟然使汽车滑向中间的分界线。

“小心点儿!”迈克不屑一顾他说。

驾驶者将车驶回车道中间,轻轻触了一下刹车。

“不要停车,”迈克继续说,“继续向前开,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慢,好好地开,正常地开,明白吗?”

他们经过餐厅,进入空旷的村郊。到哈里曼立交桥的十五哩路程中,他们默默的没有说一句话。

“高速公路在这儿缩小成双线道。”驾驶者终于说,声音又干又燥。

“那又怎么样,一路上我们见到的车不到半打,假如见到警车的话,不要打歪主意。别用灯光打信号,或是做任何事,我手中握的可是杀人的家伙。”迈克在驾驶者眼前晃了晃手枪。

“你要押我到哪儿?”驾驶者觉得一种恐怖情绪在自己的胃里打结,他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会呕吐。他一手握住方向盘,另一只手略松一松安全带和紧套在身上的肩带。

“到足够远的地方。我走得越远,警察越不可能发现我。真是遗憾,我可是真喜欢那地方。”说着,用枪柄重重地敲着仪器板,轻轻补充说:“那该死的老太婆。”

“老太婆,你是说你的母亲。”

“不是,我是说靠近春谷那幢房子里的老太婆。当我看见那男人和女人带孩子出门时,我以为家里没人,可以闯空门,搜括一下,而且后门也没有锁,不是很方便吗?我怎么知道他们会留个老太太在家?我搜括到底层,着实弄了不少东西,手提电视、打字机,还有大把的现金,这把枪也是从那里弄来的。然后,正当我要离开时,她出现了,穿着睡袍站在楼梯口,她那样子好像十年前就该死一样。可是她的肺部却没毛病,她声嘶力竭地叫,声音之大足够吵醒全镇的人。”

“你——你把他怎么啦?”驾驶者问。

迈克思索着用双手搓搓手枪,说:“我只敢肯定,她已不能再叫就是了。”

“那么说,你已经逃离了现场,现在要怎么样?”

“那要看你,冷静些,随你怎么做,也许你能平平安安地活着,如果动什么鬼主意的话、你的尸体便会被从臭水沟里捞起,反正这对于我没什么损失。”

“我什么脑筋也不动,我不想死。”

“很多人不想死,先生。”

汽车行驶了很多哩,但驾驶者无法控制全身的颤抖。他不想死,但这也是迈克持枪对着他的理由,迈克也不想死。

在新堡立交桥,一辆带有拖车的卡车,突然从入口的坡道里冲出来,驾驶者急忙踩刹车,迈克倒抽一口冷气,双脚猛踏在地板上,好像他可以单独用力刹住汽车一样。

“笨蛋!迈克恶狠狠地骂道,这时卡车正以每小时八十码的速度隆隆驶入黑暗中,同时汽车已重新受到控制,继续上路行驶。

驾驶者没有反应,反而思索地窥视车头灯在前面公路上投下的灯影。然后,他扭动开关,使仪器板上的灯光亮起来。他瞥了乘客一眼,正看见后者正在摸弄车子上的肩带,那肩带正连在车门上。

“别碰它!”驾驶者大吼一声,迈克被他的命令语气吓一大跳,居然本能地抽开手,然后,慢慢笑起来。

“你错了,”他轻轻他说,“由我来发号施令,不是你。”

“听我说,小心地听,否则,我们都不必争论谁来发号施令,因为公路警察会从一棵树或公路的路基下抬走我们的尸体。”

“继续讲,先生,那样可以帮助我们消磨时间。”

“首先,你的手别碰安全带和肩带,别想试一试扣上那东西。”

迈克无奈地耸耸肩。“我没碰那两样东西,已经离它们这么远了。”他说。

“好,双手放在我看得见的地方,因为,假如你不照做的话,我要把这车撞在我发现的第一个坚硬物体上。”

“你不用为我担心,”迈克说,“毕竟,那样一撞,你也会同归于荆在车速七十码的情况下,安全带也没有什么作用。”

“但那正是你和我的不同之处,我反正是得死,不对吗?迈克?”

“瞧,我早就告诉过你,假如你不耍花样的话,我会放你一马。我只是要这辆车。”

驾驶者缓缓摇了摇头:“我才不信你那一套,你已经杀了一个人,你唯一逃脱的机会是躲到警察找不到的地方,假如你放走我的话,我可能会供给警方足够多的信息去追捕你。现在对你来讲,多杀一两个人已无所谓了。”

“该死的东西,你不能开慢点吗?我们的车速差不多是八十码。”

“快速,这是我的武器,迈克,时速八十码的情况下,你是不敢开枪的。”驾驶者脚踏油门,汽车开得更快了。

“小心,假如你的轮胎掉进路旁的低洼之处时,你就会控制不住,我们就会翻下去。”

“不要担心我的驾驶技术,迈克,你看过报纸的体育报道没有,关于赛车的专栏。”

“对那玩意儿我不感兴趣。”

“真遗憾,你可能听说过我的名字——欧·史密斯,今晚你正有幸和他乘同一辆车,两次全国赛车冠军,我一生开车都没有翻过,当然现在也不打算那样做。”

“你打算干什么,小心,你刚才差点撞上对面迎来的卡车。”

“那把枪,迈克!”

“枪怎么样?”

“扔到窗户外面去,只有那样,车速才会减下来。”

迈克咯咯地笑起来:“你肯定是以为我疯了,假如我扔掉这把枪的话,你就会把我送到警察局,面对谋财害命罪名的指控。不过,假如你撞车的话,也许我还有逃走的机会,我要留下枪。”

“除了赛车之外,”驾驶者说,“我也是一家汽车公司的安全顾问,我打赌这点你也不知道。”

“那又怎样?”

“所以,你可以试着想一想,时速八十码下,迎头碰撞后的逃生机会。也许我可以帮助你,我们在试验跑道上做过一些试验,当然,试验车的最快速度是五十公里,不过,那会给你一个会发生什么事的概念。

“汽车撞车后的第一个十分之一秒,前缓冲板、冷却器和各种机械都会压碎成一团金属。第二秒时,车头盖会粉碎,在挡风玻璃前爆炸,这时,后轮会跳离地面。你知道,那时,汽车的前半部早已停下,但是后半部继续向前推进,本能地你会坐直,就像那辆卡车斜刺里冲出来时,你的反应一样。你的腿骨,会在膝盖处齐齐折断。

“别胡说八道了,老东西。”

“你不想知道,你会如何走向死亡吗?在第三秒时,由于惯性,你的身体会急速前冲,仪器板将会捣碎你的膝盖。第四秒和第五秒的时候,你和汽车的后半部仍会以每小时三十五公里的速度前进,你的头会碰在仪器板上。

“第六秒的时候,汽车的车身会弯曲,在此之前,仪器板已压碎了你的头壳,你的脚会嘎吱有声地在地板上滑过,突然停止的力量,会从你的脚上猛拔掉你的鞋子。”驾驶者停住,“大约就这样了。”他结束说。

“然后车门弹开,扯掉螺丝,前座被扯开,后座冲来,压扁你的身体。但是你不用担心,因为那时你已经死了。”

“你——亲眼见过这种事发生。”迈克问。

驾驶者点点头:“看车队在试车场的慢动作电影。当然,凭我的赛车经验,我见过不少惨不忍睹的意外事件,迈克,那可不怎么好看。”

迈克从干燥的嘴边强挤出脆弱的微笑。

“你知道,有一会儿,你使我听得入了神。”他说,“不过,你不会去撞车的,除非你走投无路。老家伙,假如我智力胜过你一筹,事情会怎样,迟早你的汽油会烧光的。”

“我胜你一筹,我是个赛车冠军,记得吗?汽车上的各个零件就是我的衣食父母,想想看为什么我不准你系安全带。”

“你是什么意思?”

“在某种车速下——真正说来不很快——我可以朝某个坚硬的东西撞,我系的这个安全带会使我安全,或许会使我的胸部淤血,但我可以控制汽车。另一方面,你会向前冲,那一冲,有很多有趣的可能性。也许你会碰到仪器板而失去知觉,你也可能将脑袋撞出玻璃,那一下,也许会撞破脑袋,或者割坏喉管。任何情况下,我都会没事,而你……请不要碰安全带。”

汽车示威似地迂回而行,迈克双手扶在仪器板上面,用力抓得很紧。

“现在,迈克,扔掉枪。”

迈克紧紧抓住手枪。“我要……”他把枪指向驾驶者。两个男人都没有说话,只有轮胎碾压公路的声音和车窗外呼呼的风声。

驾驶者可以感觉到,迈克的脑袋里正在衡量轻重得失,被逮捕的话,很容易证明是凶手,余生可能在牢中度过,由于一个老妇人的尖叫,使他虚度岁月。当迈克打开保险时,手枪发生咔嚓声,驾驶者汗津津的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

然而,在时速接近一百码的情况下,要开枪是十分危险的,结果会像是战场,锯齿型和扭曲的金属会切进骨肉里,使活生生的人血肉模糊,不成人样。

迈克咒骂了一声,摇下车窗,扔掉手枪,一阵强风吹到驾驶者脸上,反光镜里出现了手枪落地时闪出的火花,驾驶者将车速减到合法的六十码。

在过金土顿镇后,一个地下通道里,他发现一辆警车,车门开着,红色的圆灯转着,他把车开到警车旁,车靠得很近,使迈克无法开门逃走。

当警察用手铐铐住迈克的时候,后者不屑地吐口唾沫说:“欧·史密斯,一位赛车冠军,倒了十八辈子霉才会搭上你的车,你看来一点儿也不像赛车冠军,人又瘦又小!”

“赛车不要力气,迈克,只要反应快。”

“如果你不是一位职业赛车者,不知道撞车的种种后果,我现在已经逍遥法外了。”迈克咕咕哝哝,“警察永远不会找到我——或者找到你。”

警察推走杀人犯,塞进警车,然后,警察回到驾车者站的地方。

“我听他提到欧·史密斯,我在电视上见过他几次。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先生,你不是他。”

“是的,我不是,”驾车者的回答很温和,“我叫强生,我在费城经营一家小书店,我还要去水牛城看我的女儿和外孙们。事实上,我正带着一份礼物去送外孙,带一本书,我觉得那本书值得一读,而且有趣,不过,也许迈克也会有兴趣。”

驾驶者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厚厚的平装书,警察接过来,瞥了书名一眼:《驾车安全须知》,作者——欧·史密斯。封面上有一张照片,那是一位英俊的年轻人,他正戴着赛车用的护目镜望着他。

“我把书上写的搬出来,”驾驶者说,“把那家伙唬住了,”然后,补充说:“多看书,会有好处,书中自有安全计。”

【作者简介】

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Alfred Hitchcock,1899年8月13日-1980年4月29日),原籍英国,是一位闻名世界的电影导演,尤其擅长拍摄惊悚悬疑片。希区柯克在英国拍摄了大批默片和有声片之后,开始前往好莱坞谋求发展,于1956年加入美国国籍,并保留了英国国籍。在长达六十年的电影艺术生涯里,希区柯克总共拍摄了超过五十部的电影作品,成为了历史上著名的电影艺术大师。

一个看过许多国家、民族以及世界许多地方的旅行家,若有人问他,他在各处发现人们具有什么相同的特征,他或许会回答∶他们有懒惰的倾向。有些人会觉得,如果他说他们全是怯懦的,他就说得更正确也更符合事实了。他们躲藏在习俗和舆论背后。从根本上说,每个人心里都明白,作为一个独一无二的事物,他在世上只存在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这样的巧合,能把如此极其纷繁的许多元素又凑到一起,组合成一个像他现在所是的个体。他明白这一点,可是他把它像亏心事一样地隐瞒着——为什么呢?因为惧怕邻人,邻人要维护习俗,用习俗包裹自己。然而,是什么东西迫使一个人惧怕邻人,随大流地思考和行动,而不是快快乐乐地做他自己呢?在少数人也许是羞愧。在大多数人则是贪图安逸,惰性,一句话,便是那位旅行家所谈到的懒惰的倾向。 

这位旅行家言之有理:人们的懒惰甚于怯懦,他们恰恰最惧怕绝对的真诚和坦白可能加于他们的负担。唯有艺术家痛恨这样草率地因袭俗套,人云亦云,而能揭示每个人的那个秘密和那件亏心事,揭示每个人都是一个一次性的奇迹这样一个命题,他们敢于向我们指出,每个人直到他每块肌肉的运动都是他自己,只是他自己,而且,只要这样严格地贯彻他的唯一性,他就是美而可观的,就像大自然的每个作品一样新奇而令人难以置信,绝对不会使人厌倦。当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蔑视人类时,他是在蔑视他们的懒惰:由于他们自己的原因,他们显得如同工厂的产品,千篇一律,不配来往和垂教。不想沦为芸芸众生的人只需做一件事,便是对自己不再懒散;他应听从他的良知的呼唤:“成为你自己!你现在所做、所想、所追求的一切,都不是你自己。” 

每个年轻的心灵日日夜夜都听见这个呼唤,并且为之战栗;因为当它念及自己真正的解放时,它便隐约感觉到了其万古不移的幸福准则。只要它仍套着舆论和怯懦的枷锁,就没有任何方法能够帮助它获得这种幸福。而如果没有这样的解放,人生会是多么绝望和无聊啊!大自然中再也没有比那种人更空虚、更野蛮的造物了,这种人逃避自己的天赋,同时却朝四面八方贪婪地窥伺。结果,我们甚至不再能攻击一个这样的人,因为他完全是一个没有核心的空壳,一件鼓起来的着色的烂衣服,一个镶了边的幻影,它丝毫不能叫人害怕,也肯定不能引起同情。如果我们有权说懒惰杀害了时间,那么,对于一个把其幸福建立在公众舆论亦即个人懒惰的基础上的时代,我们就必须认真地担忧这样一段时间真正是被杀害了,我是说,它被从生命真正解放的历史中勾销了。后代必须怀着怎样巨大的厌恶来对付这个时代的遗产,彼时从事统治的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徒具人形的舆论;所以,在某一遥远的后代看来,我们这个时代也许是历史上最非人的时期,因而是最模糊、最陌生的时期。我走在我们许多城市新建的街道上,望着信奉公众意见的这一代人为自己建造的所有这些面目可憎的房屋,不禁思忖,百年之后它们将会怎样地荡然无存,而这些房屋的建造者们的意见也将会怎样地随之倾覆。与此相反,所有那些感觉自己不是这时代的公民的人该是怎样地充满希望,因为他们倘若是的话,他们就会一同致力于杀害他们的时代,并和他们的时代同归于尽——然而,他们宁愿唤醒时代,以求今生能够活下去。 

可是,就算未来不给我们以任何希望吧——我们奇特的存在正是在这个当下最强烈地激励着我们,要我们按照自己的标准和法则生活。激励我们的是这个不可思议的事实:我们恰恰生活在今天,并且需要无限的时间才得以产生,我们除了稍纵即逝的今天之外别无所有,必须就在这个时间内表明我们为何恰恰产生于今天。对于我们的人生,我们必须自己向自己负起责任,因此,我们也要充当这个人生的真正舵手,不让我们的生存等同于一个盲目的偶然。我们对待它应当敢作敢当,勇于冒险,尤其是因为,无论情况是最坏还是最好,我们反正会失去它。为什么要执著于这一块土地,这一种职业?为什么要顺从邻人的意见呢?恪守几百里外人们便不再当一回事的观点,这未免太小城镇气了。东方和西方不过是别人在我们眼前画的粉笔线,其用意是要愚弄我们的怯懦之心。年轻的心灵如此自语:我要为了获得自由而进行试验;而这时种种阻碍便随之而来了:两个民族之间偶然地互相仇恨和交战,或者两个地区之间横隔着大洋,或者身边有一种数千年前并不存在的宗教被倡导着。它对自己说:这一切都不是你自己。谁也不能为你建造一座你必须踏着它渡过生命之河的桥,除你自己之外没有人能这么做。尽管有无数肯载你渡河的马、桥和半神,但必须以你自己为代价,你将抵押和丧失你自己。世上有一条唯一的路,除你之外无人能走。它通往何方?不要问,走便是了。“当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路还会把他引向何方的时候,他已经攀登得比任何时候更高了。”说出这个真理的那个人是谁呢? 

然而,我们怎样找回自己呢?人怎样才能认识自己?他是一个幽暗的被遮蔽的东西。如果说兔子有七张皮,那么,人即使脱去了七十乘七张皮,仍然不能说:“这就是真正的你了,这不再是外壳了。”而且,如此挖掘自己,用最直接的方式强行下到他的本质的矿井里去,这是一种折磨人的危险的做法。这时他如此容易使自己受伤,以至于无医可治。更何况倘若舍弃了我们的本质的一切证据,我们的友谊和敌对,我们的注视和握手,我们的记忆和遗忘,我们的书籍和笔迹,还会有什么结果呢。不过,为了举行最重要的审问,尚有一个方法。年轻的心灵在回顾生活时不妨自问:迄今为止你真正爱过什么?什么东西曾使得你的灵魂振奋?什么东西占据过它同时又赐福予它?你不妨给自己列举这一系列受珍爱的对象,而通过其特性和顺序,它们也许就向你显示了一种法则,你的真正自我的基本法则。不妨比较一下这些对象,看一看它们如何互相补充、扩展、超越、神化,它们如何组成一个阶梯,使你迄今得以朝你自己一步步攀登。因为你的真正的本质并非深藏在你里面,而是无比地高于你,至少高于你一向看作你的自我的那种东西。你的真正的教育家和塑造家向你透露,什么是你的本质的真正的原初意义和主要原料,那是某种不可教育、不可塑造之物,但肯定也是难以被触及、束缚、瘫痪的东西:除了做你的解放者之外,你的教育家别无所能。这是一切塑造的秘诀:它并不出借人造的假肢,蜡制的鼻子,戴眼镜的眼睛——毋宁说,唯有教育的效颦者才会提供这些礼物。而教育则是解放,是扫除一切杂草、废品和企图损害作物嫩芽的害虫,是光和热的施放,是夜雨充满爱意的降临,它是对大自然的模仿和礼拜,在这里大自然被理解为母性而慈悲的;它又是对大自然的完成,因为它预防了大自然的残酷不仁的爆发,并且化害为利,也因为它给大自然那后母般的态度和可悲的不可理喻的表现罩上了一层面纱。

也许事情总是不一定能如人意的。可是,我总是在想,只要给我一段美好的回忆也就够了。哪怕只有一天,一个晚上,也就应该知足了。

  很多愿望,我想要的,上苍都给了我,很快或者很慢地,我都一一地接到了。而我对青春的美的渴望,虽然好象一直没有得到,可是走着走着,回过头一看,好象又都已经过去了。有几次,当时并没能马上感觉到,可是,也很有几次,我心里猛然醒悟:原来,这就是青春!

  那一个夏天,我快十八岁了,和大学的同学们横贯公路去写生,住在天祥。夏日的山绿得逼人,有一个下午,我和三个男同学一时兴起,不去和别的同学写生,却什么也不带,往一座被我们端详了很多天的高山上爬去。那是一座非常清秀的山,被众山环绕,隐隐然有一种王者的气质。

  而当我们经过一个多小时累人的攀爬,终于到了一处长满了芳草的斜坡时,天已经慢慢暗下来了。面对着眼前起伏的峰峦,身后一片挺秀斜斜地延展上去的草原,风从下面的山谷里吹上来,我们惊讶地发现,在这高山上,在这长满了荒草的高山上,竟然四处盛开着洁白的百合花。

  而在那一刻,我心里开始感到一种缓慢的痛苦,好象有声音在我耳旁,很冷酷地告诉我:你只能有这一刹那而已。在这以前,你没料到你会有,在这之后,你会忘掉你曾有。百合花才是完完全全属于这里的,而你只不过是一个过客,必得走,必得离开。不能象百合一样,永远在这座山峦上生长、盛开。

黄昏时的山峦有一种温柔而又凄怆的美丽,而我心何所归属?三个男孩子躺在我身后的草坡上,大声地唱着一些流行的歌曲,荒腔走板地,一面唱一面笑。青春原该是这样快乐无忧的,而我,我为什么不能和他们一样呢?为什么却怔怔地站在这里,对这些在我眼前盛开着的山百合怀着那样一份忌妒的心思呢?

  是怀着那样一份强烈的忌妒,我叫一位男同学替我采下一大把纯白的百合,我把它们紧紧地抱在怀里,带下山去。

  可是,没有用,真的没有用。正如那声音所告诉我的一样,我仍然无法把握住那些逝去的时刻。而那些被我摘下的百合虽然很快地都凋谢了,可是,在我每次回想起来的时候,它们却总是依旧长在那有着淡淡的斜阳的高山上,盛开着,清纯而又洁白,在灰绿色的暮霭里,对我展现出一种永不改变和永远无法企及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