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基本的是互不侵犯,高级一点,是互惠互利。
在这原则下,双方的权利都有保障,双方都自愿行事。人们不自觉都遵守这原则,对自己未必那么喜欢、未必那么尊重的人,互不侵犯,对自己爱的人,互惠互利。
有些表面上看是牺牲的行为,比如父母爱孩子,其实也是互惠互利,从生物本能的角度,孩子延续了自己的基因,父母是爱自己的基因,从市场交换的角度,现在爱孩子交换将来的赡养,是时间跨度长达数十年的互惠互利。
也就是说,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并不特殊,它也遵守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两代人关系糟糕,则互不侵犯,你过你的,我过我的。两代人关系融洽,则互惠互利,你爱我,我爱你,你帮我,我帮你,家庭成为一个强大的互助组织。
你可以看到,在这种关系分析中,用不到“孝”这个字。所以,“孝”是多余的,它起的作用只是令人思维混乱,令人行为失控。
我为什么爱父母?因为他们爱我。
我为什么不爱父母?因为他们不爱我。
我为什么听从父母?因为他们有经验、有智慧,我认为他们说得有道理。
我为什么不听从父母?因为他们并无智慧,不讲道理。
但是一个孩子不爱父母(即使父母不爱他)或者不听从父母(即使父母不讲道理),他就陷于非常被动的境地,因为父母只要宣布孩子“不孝”,就获得了舆论上的主动,最后基本能够让孩子做违背本心、违背利益的事。
正如昨天这条留言:
“孝”是这类愚昧的父母最好用的武器,不必赢得孩子的尊重,不必用道理说服孩子,我再傻再坏,因为我是你的父母,你就得合我的意,否则你就是“不孝”。
摆脱这种处境,有人选择去定义孝,表示愚昧的话不听,才是真正的孝。可是,用愚昧来压你的人,会跟你玩这么高级的定义分析?只会加倍哭闹。再说了,普通老百姓受的教育,不就是24孝那套话语吗?里面愚昧的事一点不少啊。
所以,最好的应对就是,我只按自愿、只按道理行事,不认你那套孝的话语体系,为你买3万块的保健玉石床?没道理,我不愿意,你说我不孝?那我就不孝。
这么做,在现行法律下,并没有犯罪,没有任何财产与生命的风险。
你不敢不听,违心顺从,只是承受不起“不孝”的压力,害怕蠢人的议论,希望得到蠢人的认同。
这样的后果当然很严重,家庭的智力与财力都被浪费,孩子好不容易有点见识,被压制,孩子好不容易攒点钱,被浪费,家庭永远在贫穷愚昧的阴沟里打滚,令人沮丧。
这种悲剧,谁的责任多一点?是愚昧的、以孝为道德大棒的人,还是明知愚昧的,却不敢不孝的人?
后者的责任大得多。因为愚昧的人行愚昧之事,是自然的,符合他本性的,正如大便就是臭的,你不能要求它香。而理智的人行愚昧之事,是不自然的,不符合本性的,你对不起自己获得的理智。
当愚昧的事,侵犯他人的事,打着孝的名义出现时,你唯一该做的事,就是不孝,这才对得起你的理智,这才能引领家庭进步。
承担起不孝的责任吧,愚昧的合唱越大声,你越要不孝,越要掌握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