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12月4日下午,北京东城区永定门东滨河路人口文化公园附近,一老人身体僵硬躺在路边。经抢救,老人宣告死亡。警方表示老人并无外伤。经常照顾老人的刘大姐介绍,老人名叫张昌,年过九旬,河北蓟县人,来北京七八年了,“听说有儿子与儿媳,但从未见过面”。平时住在桥洞里,以乞讨为生,受大家接济。
这种听起来让人特别难受的事情一出,最热门的评论与建议总是:政府应该管一管,再也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了。
我认为,只要人有正常的理智,没人希望90多岁的老人冻死,即使是政府官员。
呼吁政府管一管的人,思路大概是这样的:这九旬老人拿到足够多的养老金,不就不用乞讨吗?她受到政府足够好的照顾,不就不会冻死吗?
这思路经不起推敲的。试举几例:
一个九旬老人,拿了足够多的养老金,或出于奇特的偏好,或就是想多赚钱,他偏偏去乞讨,作为尊重自由选择的人,应该认为老人有这个权利,此时,政府为了防止他出意外(比如冻死),是不是应该禁止他乞讨?因为不禁止,她一样有冻死的可能。这就变相剥夺了老年人的自由,年轻人可乞讨,老年人不能?
九旬老人不能在乞讨时冻死,难道八旬老人行?青壮年乞讨,快要冻死,然后埋怨政府没给足够的钱,舆论可能一点也不同情。那么,按哪个年龄段划线?60岁以下的乞丐,冻死活该?政府出台这样的政策,那些容易动感情的人,绝不可能答应的。
最后,就是照顾一轮轮扩大:政府必须保证所有人不需要乞讨,最终演变成无所不包的福利社会,这需要大量的金钱,自然得增加税收,那些辛苦工作的纳税者一算,我还不如去当乞丐轻松呢。奖懒罚勤机制一建立,整个社会就向下沉沦。就像现在的欧洲,懒人越来越多,纳税越来越重。
福利的扩张,政府权力不停深入私人生活,从来都是借助悲情事件,这点和罗尔的悲情营销是一样的。情绪淹没判断时,你越喊“政府应该管一管”,你越是放弃权利。
如果你想帮助一个人,了解清楚受益对象的真实情况,你就自愿行动,用你自己的钱自己的时间。其他任何强制手段,都不是帮助,都是在损害某一部人的利益。
任何爱,都是有成本的,爱得越多,成本越高。这成本不是由呐喊者、鼓吹者付出,那一定是由其他人付出,甚至是被迫付出,不想爱都不行。我想,最公平的方法是,谁鼓吹,谁买单,你的爱,你付费。
你大喊:政府应该管一管,这是假牛逼。你喊:我会管一管,这才是真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