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特生

有人请你帮忙,原指望你帮十分,结果你只帮了七分,对方就觉得你不够仗义,非但不感谢你,反而觉得你欠他三分。

也有人因家贫,申请房屋租住补贴,每月若干。到他生活渐改善,补贴停止。他很生气,上官府理论:“这是我每月该领的钱,你们怎么不给?”

在一个善意的环境中,我们会错觉到幸福是必然的。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认为你对他慷慨,怎么不多给我一些?

父母对儿女越好,往往得不到好结果。因为父母的爱被认为是应该的:我是你儿子,你的钱不给我还给谁?

“你对人好,人自然也对你好”,这话是不准确的。越是好朋友,好儿子,这话的准确率就越低,因为双方都带有要求,对他好被认为是应该的。

反而对素昧平生的人,滴水之恩,他会涌泉以报。因为对方不配,也不敢有所要求。在零要求下,一滴水,一碗饭,让他渡过难关,对他就是大恩。

比较之下,做你好父母,好朋友,得不到你相应的回报。做你身边的人,反而不及外人,那是什么滋味?

一种微妙的心理,不合情,却是合理。但不理解的人,直呼不公平。

人之情,本来就不是公平原则。父母爱子女,那种牺牲和奉献,何时得过公平的回报?牺牲的爱,才配称得上是爱。讲公平的人,通常不了解这种爱。

《圣经》中关于“爱的真谛”中有一句:爱是不计算。

不管他有否多谢,有否回报,我照样无私地去爱他。斤斤计较的人,不配讲爱,只算是投资而已。

摘自2014.5.1《大公报》

【请思考】1.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是否有逻辑上的毛病?请指出来,并说明理由。2. 你赞同作者的观点吗?你是怎么看待“爱”的?欢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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